英语的切肤之痛
作者:Angelo 日期:2007-11-17 14:19
作者在书中对汉语和英语进行了大量对比。让读者知道,英文的广泛使用并不是因为它真的如同英语言学家鼓吹的那样非常优秀,是人类最高阶段的语言。汉语也绝非鲁迅、钱玄同之流所说的一文不值。作者没有大费周章的反驳这些观点,也没有效法周、钱之流的“汉字亡国论”搞出个“汉语一统纶”。但是,如同书名《横行的英文》,作者最终让读者明白,英语的广泛使用,当真是“横行霸道”!
我本人就从事一些英语的(业余的、职业的、专业文献的)翻译工作,学习英语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所以读起本书,颇有滋味。作者所述,当真是我的一些切肤之痛。
单词:
我是从初中开始学习英文的(那时候小学没开设英文课,初中开始是必修),刚开始学的两年是好好背单词的。但是大概在初三时候就再不被单词了。虽然我现在做一些翻译工作,但是从不讳言我连英语的十二个月和七个周日都不会拼。我的英语写作能力要远低于阅读能力。原因很简单,我认为背单词是在浪费我的时间。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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